2010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工作先进单位
评 选 办 法
为推进2010年度全国交通运输企业信用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包括其分支机构)、行业协会(包括其分支机构)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参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2、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机制健全,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3、本单位普法教育效果明显,领导成员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
4、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承担社会责任;
5、近2年内没有因诚信问题受到处罚、遭到媒体曝光和公众谴责;
6、没有其他可能影响诚信建设的各类问题。
三、评选原则
坚持评审标准,严格审查送审资料的真实性。
四、评选程序
1、推荐材料要实事求是,文字简明,并均应由单位法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评选由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并负责评选工作。
五、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按下列要求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如有伪造材料、虚报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2、书面材料包括:
(1)信用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申请表(式样附后)。
(2)信用建设工作情况说明(3000字以下)。
(3)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式样附后)。
六、申报方式
以挂号或特快专递形式报送至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公室(注明“信用建设先进单位申报资料”字样)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电子文档。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2月20日(以交寄日戳为准)。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西园222楼6F 邮编:100102
咨询电话:010-67716602、62110858
传 真:010-82252183(自动)、67716602-809
电子邮箱:cacemlaw@sina.com
联 系 人:魏 红13910556908
朱力生13051317652
李进生13701003766
七、其他
1、表彰时间:2011年1月6日
2、表彰地点:深圳
3、主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
4、承办单位:中国交通企业管理协会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公室
5、本办法由中国交通管理协会负责解释。